此「約」非彼「約」
江映珠
專業知識與普通常識最大的分別,是專業知識只掌握在少數人的手中,不為一般人所認識。說醫生和律師是一種專業,因為醫生開藥,律師辦事,我們會言聽計從。
世界上有很多人結婚,正因如此,很多人以為婚姻不過是一些夫婦相處的普通常識,殊不知婚姻大有學問,也很「專業」。
說其「專業」,因為我們一樣需要像其他專業般去用心學習。
人倫關係有很多種,例如父子、夫婦、朋友。這三者之中,父子有血緣關係,是最親的一種,縱然人可以宣稱與兒女「斷絕關係」,但也改變不了兩代人一脈相承的事實。朋友是三者中最疏的,兩個本來不相認的人而成為朋友,假如有朝一日反目成仇,一句「絕交」,便可以把友情推得一乾二淨。
夫婦則介乎二者之中,他們本為獨立的個體,在形式上是靠婚約維繫關係,實質上,二人一旦進入婚姻,已成為一體。現代人都習慣了在契約規管下的生活,基本上,我們都會按照合約上的條款履行責任。只是,婚約跟一般合約不同,例如租房子,合約會訂明租金、租住日期等等,並列出一旦如不按合約的條款履行責任的後果(如賠償)。可是婚約,一旦簽訂了,便是終生的承諾,這是上帝所訂立的,人不能分開。那就是說,婚姻沒有後退的餘地。現代人離婚率高,是因為現代人未能正確將夫妻關係定位,將婚盟這種「婚約」貶低至「普通契約」的層次,用「贍養費」以贖回自由身,只因他們只知道「合則來」,但不知道「不合亦不能去」的道理。
在教堂舉行婚禮,新人對伴侶的誓詞,相信大家都耳熟能詳:「我某某,現遵上帝之聖法,娶你某某為妻/嫁你某某為夫,自今以後,無論安樂困苦、富厚貧窮、疾病康健,我必守助你、愛護你,直至終身,此乃我對你所許之誓。」(《公禱書》版本)寥寥數語,道出婚姻的真諦:愛是無條件的付出!雙方互相許諾,那是一生一世的關係。即使是非基督徒,對他人信守承諾亦是當有的美德。不管配偶變得如何,另一方仍需要付出愛,否則的話,這種愛仍然是有條件的。我們說母愛偉大,說的,便是這樣的一種愛。
感謝神,因祂定意要祝福那些願意虛心學習經營美滿婚姻的人。衷心感激丈夫俊強今次「婦唱夫隨」,願意來婚姻班幫我「唱雙簧」。
以上是他助我演繹「婚約」之重要性時的見解,是婚姻中眾多必知規則中的總規,在此離婚率高企*的社會中,我們不可不知此「約」與一般契約的分別。
*注:根據政府統計處數字,香港結婚率一直下降,但離婚率卻不斷上升至2001年42.2%。
據說,預計15年後,我們下一代離婚的可能性是百分之百!